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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已不是政協委員,但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凱先心里還是暖暖的。他的履職生涯中有很多提案得到了回應和辦復,其中有一份關于“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審批流程優化”的提案令他倍感溫暖,不僅因為他得到的回應非比尋常,還因為他的提案改變了人類遺傳資源行政許可的整個審批節奏。
“去年,科技部部長萬鋼兩次找我座談,詢問問題解決了沒有,主管部門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的同志也積極和我溝通。”2月27日,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座談會在科技部召開,陳凱先回憶道,管理部門的積極作為讓他印象深刻。
時間倒回到2017年3月兩會期間,陳凱先的提案道出了新藥研發機構的負擔:一個與外資藥企合作的臨床試驗項目如果在20家醫院進行并涉及人體采樣,所有醫院必須各自先經本院倫理委員會審批,然后分別向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申報,工作量巨大,嚴重拖延試驗進程。
嚴格的審批是必須且合規的。時至今日,我國人類遺傳資源仍然面臨流失風險,境外組織攫取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方式花樣翻新、手段隱秘,造成我國大量、重要的人類遺傳資源非法外流。正常的學術合作中也出現了外方合作人員“卸磨殺驢”的失信行為,合作研究后不與我國學者分享成果的案例。我國一直沿用國wu院辦公廳1998年轉發的科技部、原衛生部共同制定的《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辦發〔1998〕36號),明確了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管理機制、規定了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合作和出口出境活動的審批程序。
隨著我國新藥研發創制實力的增強,新出現的一些情況使得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過于繁瑣。陳凱先提出,為了適應新形勢,能不能有一個簡化、的管理方法,例如對于不出境的遺傳資源,要求所有加入臨床試驗的醫院對管理要求的執行負責,可否不再要求幾十個醫院分別審批,例如合并審批。
“保護是必要的”已經成為新藥研發領域的共識,但如果相關流程設置繁瑣,將不利于加速我國新藥創制進程。權衡好二者的關系是一次對行政管理能力的“拷問”。
“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對自己種族的遺傳資源放任自流。”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主任田保國說,必須要實施有效監管,減少造成生物安全風險的可能,與此同時又要通過科學合理地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研創新,我們履行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的職責,就是要在保護和利用之間找到*的平衡點。
“通過行政審批的方式,在合作中合理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,合理分配知識產權等權益,實際上是對我們整個臨床醫學界的支撐。”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教授蔡彥寧支持道。
科技部在半年之內緊鑼密鼓地召開了5次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工作研討會,廣泛征求相關領域專家、臨床機構、企業代表意見建議,制定優化申請流程和申請書草案。
2017年10月底,科技部發布了優化審批流程的通知,并于12月1日開始實施。
“優化流程后申報改為了多中心臨床研究設立組長單位、一次性申報;倫理審查互認的不再重復審查。”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副主任孫燕榮介紹。
經過一年的“打磨”,審批流程盡管還存在優化流程適用范圍、企業專業人員培訓等問題,但已經逐漸在保護與利用中找到“平衡點”。“在上海張江,回國創辦高新技術制藥企業的海歸越來越多,他們揣著滿滿的創新創業熱情正向新藥創制制高點前進。”陳凱先說,科研管理要做到“活而不亂”是很難的,這次優化流程實施給了所有從業人員滿滿的期待。(生物谷Bioon.com)